威振股份控股股东孙宇晨增持10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91.98%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11日消息,威振股份(838296)控股股东孙宇晨于2019年6月10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10万股,股份增长2%,当前持股比例为91.98%。

据了解,2019年6月10日威振股份控股股东孙宇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0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孙宇晨持股89.98%,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91.98%。

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宇晨,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学士,宾夕法尼亚大学硕士。2014年3月至今,参与筹备锐博汇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锐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4年8月至今,任盛世博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至今,参与筹备锐波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陪我欢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2月至今,参与筹备博瑞天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5月至今,参与筹备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今,参与筹备为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今,参与筹备广州锐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至今,任萍乡德晨天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4月至今,任萍乡德晨欢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至今,任萍乡德晨盛世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参与筹备德晨盛世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今,任威振股份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威振股份主要为印刷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印刷材料及与印刷相关的综合解决方案。2018年度未发生营业收入,上年同期512.51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57万元,较上年同期1.44万元,由盈转亏。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10/1560159126_836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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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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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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