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电子股东减持133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13日消息,华菱电子(871018)股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33.1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0%。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6月12日股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33.1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39%,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0%。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系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情形。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显示,华菱电子的主营业务是热敏打印头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制造、营销、服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6-12/1560332136_046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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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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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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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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