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实控人郭留希所持公司股份被查封 查封期3年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6日消息,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豫金刚石,300064)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晶)的通知,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先生持有的河南华晶70%股份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时间自2019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止,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次实际控制人资产被查封,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与河南华晶、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先生、郑秀芝女士借款合同纠纷所致。

QQ截图20190605092341.jpg

截至本公告日,郭留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5,264,103 股,通过河南华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7,105,48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369,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实际控制人资产被查封与公司无关,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但若实际控制人被查封的资产被司法处置,或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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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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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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