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套路!公司回购喊口号大股东减持来真的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回购计划时,都会信心满满地表示,由于公司价值被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将回购股票。

口号喊得震天响,但散户可要当心,这里面的套路不少,一不留神就会被套路了。

正如范伟所说,他们的演技太炸裂了,防不胜防。

“忽悠式”回购

股票回购是个非常好的制度。在A股市场,这个制度却被部分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给“玩坏了”。

据媒体报道,近期“忽悠式”回购有增加迹象。上市公司在宣布回购计划时都很“土豪”,回购金额至少都上亿元,但实施起来都是龟速甚至不增持。

2018年7月5日,*ST索菱(002766)推出一份不超2亿元回购计划,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目的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间期间一年。

对于回购理由,*ST索菱表述非常清晰。

*ST索菱称,“股份回购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成熟的市值管理手段。在当前公司行业地位日益巩固,盈利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降低代理成本,公司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的计划,用于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ST索菱强调,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让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并适时引入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看完*ST索菱给出的理由,小散们怎么都会有点小激动。

时间飞逝,到了2019年4月18日,*ST索菱突然抛出《关于终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ST索菱在公告中称,因近期公司涉诉事项及较多应收账款回款受阻,资金相对紧张,客观上无法实现此次股份回购,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也就是说,离一年的回购期限至剩下3月时间,*ST索菱在一股都没有回购的情况下,突然说不玩了。

*ST索菱不是个例。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不完全统计,拓维信息(002261)也存在上述类似的情况,公司的回购期基本过半,仍迟迟未开始回购。

拓维信息在去年10月26日公布回购预案,拟回购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至1亿元。截止到目前,这家公司回购方案还只是纸上谈兵。

银禧科技(300221)玩的就是龟速回购。去年7月16日,该公司出台回购方案,计划半年内回购5000万元至2亿元公司股票。到期后,公司只回购完成1547万元(最低限的30%)。虽然银禧科技承诺会继续回购,但到目前再也没有回购任何一股。

高管减持比谁都狠

与“忽悠式”回购对应的是,这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时下手比谁都狠,且都是在公司发布回购计划后开始套现的。

公告显示,索菱股份、拓维信息2家公司在回购计划推出后不久就宣布一份高管减持计划,2家公司的高管在减持时绝对不像回购那么龟速,而是快准狠。

索菱股份去年7月宣布回购,当年10月30日该公司副总经理吴文兴便宣布在半年内减持不超368,850股。仅20天后左右,吴文兴一次性抛售股票368,850股,套现256万元。

拓维信息实控人、董事长李新宇今年5月17日宣布要减持2202万股,一个月时间不到,减持计划已完成一半以上。在5月23日、6月3日、6月5日,李新宇均进行了股份减持,卖出股票1279万股,套现超6900万元。

散户当真

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及其作用,课本上是这么介绍的:对于所有股东而言,可提升每股收益,作为分红的替代可减少税负;对于大股东而言,避免了股权稀释,可防止上市公司被恶意收购;对于上市公司经营者而言,降低了代理成本,解决过度投资的问题,提高了自有现金的使用效率。

但上述回购计划显然没有起到这些作用。

他们先发回购计划,再发高管套现计划,很难摆脱回购不是为高管套现打“掩护”的嫌疑。

小散们要睁大眼睛看看清楚,否则一不小心就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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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欣 6年前 (2019-06-17)

    这篇文章不实!回天新材今年5月上午已完成一期回购5000万元(已公告)。6月上旬又启动二期回购计划,目前己购近2000万元,何为“紙上谈兵“?纯粹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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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 子沐 刘 子沐 6年前 (2019-06-17)

      感谢指正错误,我们及时更正稿件内容。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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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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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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