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募集资金被强行划转事件后天开庭 上陵牧业134位中小股东起诉黄河银行

新三板报获得消息,上陵牧业134位中小股东起诉黄河银行案将在6月21日在宁夏高院开庭审理。对于新三板市场首次出现的大额募集资金被银行强行划转事件,新三板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新三板报还原事件:

上陵集团为上陵牧业的第一大股东,持有35.05%的股份,但是并不是实际控制人。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关系,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11月8日,上陵集团全资子公司宁夏上陵卓恒安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先后3次向黄河银行借款,累计达2亿元。这些借款由上陵集团、上陵牧业董事长史仁等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陵牧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2.25亿元也作为质押提供担保,部分借款协议上还加盖了上陵牧业的公章

正是这加盖的公章导致募集资金被黄河银行划转走。

2018年10月8日晚,上陵牧业发布公告称,2018年9月26日,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将上陵牧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约1.95亿元募集资金,及其基本户黄河银行新华支行中的244万元划转,用于上陵牧业控股股东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贷款还本付息。

上陵牧业为公众公司,公司对外借款必须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还要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公众监督。但是公开资料显示,上陵牧业并没有走上述正常的借款程序。也就是说,上陵牧业公章使用不符合公司章程,出现的公章私用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众公司的公章私用不能代表董事会和股东的真实意图,属于无效用章,而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专款专用且不得质押等金融交易。

正当上陵牧业准备追回这笔资金的时候,2018年11月,上陵集团等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上陵牧业不在破产重整范围之内。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显示,上陵集团负债沉重,缺乏清偿能力,涉诉纠纷多,经营难以为继的困境,资金链断裂,丧失流动性,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可能看出,上陵牧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虽然不受上陵集团破产的影响,但是划走的2亿元资金也无法从上陵集团追回。

2019年3月12日,上陵牧业公告称,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134名中小股东向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2019年2月1日,上陵牧业收到宁夏高院受理该诉讼事项的通知书。原计划2019年4月11日开庭延期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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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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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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