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拟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不超3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6月26日,国茂股份(603915)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告显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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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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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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