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上海证券报:截至6月28日仍有挂牌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报。这些挂牌公司不能披露年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全国股转公司对这些公司进行强制摘牌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新闻发言人:经初步分析,上述公司不能披露年报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治理缺失,存在公司经营问题与违法违规问题交织等情况,没有能力披露年报;二是部分公司审计工作开展较晚或者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对公司的重大风险事项存在疑虑或尚未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三是部分公司因不愿意负担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拒不聘请中介机构,导致无法披露年报。

全国股转公司对这些公司进行强制摘牌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践行规则监管。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最基本的法定义务,《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对于期限届满仍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也已明确了强制摘牌的具体要求,全国股转公司对这部分公司实施摘牌有利于规则的有效执行。二是强化市场出清。总体而言,被强制摘牌公司整体质量较差,多数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无法履行公众公司法定义务,全国股转公司对此类公司依法进行强制摘牌处理,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维护市场良好生态,避免风险积累、问题叠加,影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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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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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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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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