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被限制消费 国顺投资因经营不善或被强制摘牌

新三板报消息,630大限刚到,国顺投资(430136.OC)的主办券商华龙证券就发布该公司可能被强制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国顺投资(430136.OC)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新三板公司必须在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报,但是华龙证券直到6月30日仍没有收到该公司发来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的文件,因此无法于6月30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披露其年报。华龙证券认为国顺投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而这并不是华龙证券发布该公司的第一份风险提示,自2018年10月31日,国顺投资发布2018年半年报以来,华龙证券共计发布了9份风险提示,平均每个月近2份风险提示,而且全国股转公司还发出了一份问询函和一份纪律处分。

根据华龙证券发布的国顺投资2018年半年报的风险提示公告。华龙证券发现,国顺投资2018年半年报中存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包含已冻结资金。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及关联交易数据也不准确。对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并且未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等问题。对此,华龙证券给了修改意见,但是国顺投资坚持披露。

之后 国顺投资连续发布了三份对外担保公告,2016年5月5日为普格县海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200万元。2017年3月21日,为陕西神木烽尚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与上海电器租赁有限公司(债权人)签订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金额为24,160万元。其中第一份已经于2018年10月31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要求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此之前,2018年的10月24日,国顺投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冯军因三份判决书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新三板报于2018年报道过,国顺投资还自己举例自己财务造假挂牌新三板的事件。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