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晟能源股东吴建平减持34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31%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2日消息,恒晟能源(838919)股东吴建平于2019年6月28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33.6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31%。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6月28日股东吴建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33.6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吴建平持股3.43%,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31%。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流通股,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显示,恒晟能源主要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的生产和成品油及化工油贸易,包括汽柴油的生产油品批发销售及仓储业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7-01/1561966871_590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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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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