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19%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2日,宜华生活(600978)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9.22%。

据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于2018年5月6日向芜湖县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人民币约2.1亿元,按年利率6%计息。大同康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天津康宏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天津康宏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宜华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公告显示,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30,39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本次司法冻结之后,宜华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85,009,2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9.22%。

公司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权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经宜华集团与天津康宏友好协商,天津康宏拟于近期向法院提出解除宜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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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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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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