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索能源副总经理常建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3日消息,近日爱索能源(837034)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常建递交的辞职报告,副总经理辞职自2019年6月28日起生效,董事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起辞职生效。常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监事会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监事马少华递交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起辞职生效。马少华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常建、马少华均不持有爱索能源股份。常建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马少华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常建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不得低于5人,常建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常建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马少华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份公司监事会人数不得低于3人,马少华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补选新任监事。在补选新监事就任前,马少华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爱索能源表示常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马少华辞去监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据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资料显示,爱索能源属于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业,为大型工业制造企业提供空压系统整体节能解决方案和压缩空气能源托管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高科技节能系列产品和节能服务咨询。2018年营业收入为544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0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4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有所减少。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7-01/1561980455_624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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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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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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