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的股份超过权益变动披露标准,但分拆转让又无法满足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对申报数量或转让金额的规定标准,可以一次性转让,在该笔转让完成后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义务。
案例:
万极科技(833967.OC)的实际控制人孔新华拟通过集合竞价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5 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每名股东持有222,000股,合计1,110,000股。如孔新华受让4名股东的888,000股后,孔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4.97%的股份,若继续购买至持股75%,则购买股数为13,330 股,小于10万股,不满足盘后协议转让。因此,在与5 名投资者完成盘后协议转让后,孔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再履行权益变动公告义务。(公告编号:2019-021)
数据有问题!
这他妈的是啥东西,胡咧咧
密码保护
美国这是着急了,应该还会有动作。
不知道这6万亿来自哪里?是不是供应链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