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有电子进行IPO辅导备案公示 浙商证券担任辅导工作

北京 2019年7月4日消息/新三板报/--新三板公司振有电子(839559.OC)进行辅导备案公示。

振有电子聘任浙商证券为辅导机构,准备首次人开发行并在A股市场上市。浙商证券派出正式员工万峻、王锋、王可、邵文曦、叶维方、俞琦超、刘裕俊等七人组成辅导小组,服务于振有电子。公示的辅导内容共计11项,七种辅导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辅导。

据悉,振有电子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共有股东18位,工地董事长兼总经理詹有根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6140万股,占比57.22%,另外一位实际控制人为赵燕,担任董事一职。两位为夫妻。另外两位持股在5%以上的股东为邵立然、邵永明。

2018年,振有电子营业收入完成32,437.29万元,同比增长61.48%,实现净利润4,419.49万元,同比增长35.32%,研发费用为2,045.31万元,同比增长53.54%。骏升科技(扬州)有限公司、骏升科技(钦州)有限公司、环迅电子(扬州)有限公司是振有电子的大客户,全年销售收入1.61亿,占比49.80%。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为9,898.3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87%,存在回收风险。

该公司属于订单驱动型企业,根据客户订单确定加工的内容和要求,然后安排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铜球、银浆和油墨。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老客户长期合作。目前主动招投标和销售人员拓展市场第三种销售模式,也是后续提高营收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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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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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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