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达钛业补发股权质押信息 实控人和控股股东质押量占总股本50.85%

北京2019年7月4日消息/新三板报/--新三板公司蒙达钛业(872853.OC)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等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在股权质押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或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张远良质押13,34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340,01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控股股东张顺成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0%。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333,33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蒙达钛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用于购买钛矿,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公司已于2019年6月13日与贷款银行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笔贷款资金已于2019年6月21日到位。

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股东张顺成、张远良为本次贷款向乌兰察布市汇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双方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19年6月14日通过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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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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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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