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宏科技股东合计增持289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9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8日消息,长宏科技(831148)股东曹希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四娥截至本公告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增持289.1万股,股份增长4.13%,当前持股比例为90%。

据了解,截至本公告日长宏科技股东曹希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四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完成289.1万股的增持。权益变动前曹希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四娥合计持股85.87%,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90%。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长宏科技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6123.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63%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7-05/1562312234_604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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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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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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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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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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