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控股股东经营性资金占用290万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11日消息,*ST步森(002569)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对步森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290万元,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2019年4月29日和6月17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

2018年6月至7月期间,步森股份控股股东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对步森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290万元。

步森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多条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7月10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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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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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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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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