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被动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新三板报-2019年7月16日-北京消息,山东环保(833778.OC)变更实际控制人,由山东省水利厅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鲁政办发[2016]39号)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山东省水利厅所持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100%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山东省国资委70%、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20%、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10%。水发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自此,水发集团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也由山东省水利厅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准备相应的信息披露文件。

新三板报追述此次变更发现,这是2016年8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鲁政办发【2016】39号)文件的具体执行。

《实施计划》要求:以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为主体整合组建为省管一级企业,国有产权划入。此次变更涉及水发集团等6户省管一级企业,山东环保是水发集团下属公司,水发集团变更后,山东环保被动跟随变更。

2017年2月16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要求水发集团进行重组整合,国有出资由山东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分别持有,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8年10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形成水发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由山东省水利厅持股100%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持股70%、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股10%,同意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第二天,水发集团的出资人由山东省水利厅变更为 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之后,这一方案向股转系统报送的相关资料。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水发集团作为省优质企业才有资格做上述变更,社保基金成为其间接股东的目前是弥补山东省社保的亏空,从这一点上看,未来山东环保或上交利润给水发集团,或增加分红次数和额度。从未能按期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来看,该公司现金流并不充裕。

2018年,山东环保营业收入增加27,880,931.31元,同比增加42.5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贡献了27.66%。但是净利润减少13,318,604.73元,同比减少91.80%。对此,山东环保解释为一是公司为加快生物质电厂建设,公司不断引进优秀人员,人员队伍日益壮大,工资薪酬等各项费用增加;二是费县、梁山等电厂正处于建设期间,需要的资金较多,为加快建设进度,融资贷款增加,财务费用对应增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IPO动态(周TOP10)

    暂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