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8397万股 转让总价6.38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15日消息,捷顺科技(002609)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83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先生和刘翠英女士于2019年7月12日与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特建发智慧交通协议转让其持有捷顺科技83,965,0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转让价格为7.6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38,134,129.20元。

其中,唐健先生拟向特建发智慧交通转让55,439,2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8%;刘翠英女士拟向特建发智慧交通转让28,525,76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2%。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349,975,0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19%,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大股东将合计持有公司266,010,0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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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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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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