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17日,长盛轴承300718)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违规,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公司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了募投项目费用710.98万元,并于2018年4月23日将相关款项由募集资金账户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公司直至2018年9月21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50.94万元支付未来期间信息披露费用,直至2018年12月4日才将相关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相关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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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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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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