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承诺的不可撤销回购已经逾期 签定购协议拒不执行

新三板报-2019年7月20日-北京消息,有新三板投资人向新三板报反映远东国际股东宝华集团并未履行回购承诺,如今已经过了公告承诺的回购时间,投资者并没有拿回投资款。

远东国际的主动摘牌时间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出台之前,那时主动摘牌的企业有回购的,也有不回购的,有按成本价回购的,也有按净资产回购的,五花八门。而远东国际的回购显得比较大度、公正。

2018年5月8日,远东国际主动终止了在新三板市场的挂牌,成为一家退市企业。在同年的4月24日发布一份公告,公司表示,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远东国际控股股东——山东宝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金保华郑重承诺,由宝华集团或宝华集团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票进行回购,金保华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承诺的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到终止挂牌后的60个自然日内。也就是从2018年4月24日到2018年7月6日。对于回购的执行时间,宝华集团表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的12个月内完成回购。也就是在2019年5月8日之前完成承诺的回购。

同时还表示,2017年8月29日以来,宝华集团回购事宜工作组成员根据中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上的联系信息,多次积极与其他股东进行联系,协商股份回购事宜,拨出电话952条,接听电话270条,并对异议股东的相关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但是这位新三板投资者告诉新三板报,宝华集团承诺按成本+8%的年利息回购其手中的股份,但是签回购协议后又拒不执行回购,目前一分钱都没收到,可谓血本无归。他还表示,像远东国际这样的假回购真逃债的现象,在新三板市场很普遍。

同时,他还提醒新三板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如果承诺回购的企业不先付回购款的回购摘牌,大多是陷阱,对于新三板企业家缺失诚信的行为,该名投资者非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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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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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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