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违规提供担保 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7月24日,金贵银业002716)违规提供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2017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控股的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6亿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2%。

2019年1月26日,公司在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中称,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曹永贵在公司没有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的情况下违规私自加盖了公司公章。相关董事会决议未经独立董事签字,仅有曹永贵、许军、张平西、刘承锰四名董事在场并签字,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019年6月13日,金江地产已偿还了对上海汐麟的所有债务,上海汐麟向公司出具了《解除担保责任确认函》,解除了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向金江地产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碰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7月29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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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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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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