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债券实施回售 注销金额为7.5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28日消息,宁波富达(600724)发公告称,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设定的回售条款,“16富达债”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富达债”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6富达债”(债券代码:135748)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750,000手,回售金额为750,000,000元。2019年8月19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6富达债”持有人实施回售。

经发行人最终确认,本期债券注销数量为750,000手,注销金额为750,000,000元。

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富达债”不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发行人将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7-29/600724_20190729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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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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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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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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