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 票面利率为0.5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28日讯,苏农银行(603323)于2018年8月2日公开发行的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19年8月2日支付自2018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5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息,公司将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来源链接: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7-29/603323_20190729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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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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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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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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