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教育股权激励计划不合理 收证监会关注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23日,三盛教育今日收到证监会关注函,就公司7月20日披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提出问询。

按草案内容,三盛教育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7,182.91万元、103,034.35万元、118,885.78万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9.96%、29.89%、49.94%。

同时,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实现当期考核目标的70%,即61,028.04万元、72,124.05万元,即可按照一定的解限系数解限。此目标远低于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的129,895.19万元和79,257.19万元。也即意味着,即使今后两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激励对象仍可能获得部分限售股解禁。

对此证监会要求三盛教育解释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是否能起到正向激励作用;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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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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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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