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永利香港收购香港塔塑20%股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31日讯,永利股份(30023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永利香港”)拟购买自然人安溟基先生持有的Top Plastic(HK)Company Limited(塔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塔塑”)20%股权。

基于2019年6月30日香港塔塑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经双方协商,安溟基先生拟转让香港塔塑20%股权的价格为14,418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东模塑”)已持有香港塔塑8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生效后,公司通过英东模塑、永利香港将持有香港塔塑100%股权。香港塔塑主营一般贸易及投资业务。

2019年7月30日,永利香港与安溟基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安溟基先生(AN MYONGKI)(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香港塔塑为一家在中国香港注册登记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目前合法有效存续。甲方出资额为40万美元,持有香港塔塑20%的股权。

甲方决定将其拥有的香港塔塑2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收购该等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乙方持有香港塔塑20%的股权,甲方不再持有香港塔塑股权。

1、交易标的: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香港塔塑20%的股权。

2、交易价格及付款安排:基于2019年6月30日香港塔塑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香港塔塑20%的股权以14,418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相应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3、股权转让标的交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完成将拟转让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由甲乙双方及香港塔塑积极协调办理。

4、权利义务的转移:自香港塔塑完成交易标的转让的变更登记之日起,甲方基于交易标的所享有和/或承担的一切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由乙方享有和/或承担;上述权利包括基于标的而产生的表决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其它法律规定和章程赋予的权利。

5、生效、文本: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一式肆份,本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由香港塔塑负责保管。

本次永利香港收购香港塔塑20%股权完成后,香港塔塑将成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公司组织架构,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

永利香港本次收购香港塔塑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9371&stockCode=300230&announcementId=1206483912&announcementTime=2019-07-30%2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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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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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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