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启提供租赁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31日,ST银亿(000981)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租赁”)于2016年12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即长城国兴租赁向宁波凯启选定的出卖人支付设备价款购进租赁物,并出租给宁波凯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购买价款和租赁费合计153,099,679.25元,租赁期限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7日止。宁波凯启按约定向长城国兴租赁分期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和租赁费合计153,099,679.25元,租赁期限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7日止。

2018年12月,宁波凯启与长城国兴租赁签订《期限重组协议》,即在剩余未偿融资本金币76,263,045.35元的基础上实施债权期限重组,租赁期限至2021年1月12日止,同时公司为该笔债权期限重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76,263,045.35元,担保范围为期限重组协议项下债务人应付的租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担保期限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2)。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凯启的担保余额为492,263,000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凯启的担保余额为492,263,000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27,736,954.65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44,496.58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506,557.25万元的49.4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11,569.4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2,927.16万元。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161,854.28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981&stockCode=000981&announcementId=1206484361&announcementTime=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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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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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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