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补偿总金额不低于4.8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31日,物产中大(600704)全资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乙方一”)、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乙方二”)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沈半路地块的房屋土地等被纳入征收范围。

2019年7月30日,物产元通、元通汽车与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杭州上塘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家统称“甲方”)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办公会议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主要内容:

被征收房屋及征收补偿基本情况:物产元通、元通汽车被征收房屋土地位于石祥路168号、164号、166号、沈半路245号、255号。土地面积合计42141平方米/63.21亩,房屋建筑面积59938.36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48835.27平方米。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确定货币补偿总金额不低于4.8亿元。其中甲方支付乙方一不低于3.92亿元,支付乙方二不低于0.88亿元。

支付进度安排:甲方将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一补偿款8000万元,支付乙方二补偿款2000万元,剩余款项将根据乙方房屋腾空移交及产权证注销手续进度支付。

搬迁及产权注销手续安排《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后,乙方陆续启动腾房移交工作,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房屋土地腾空移交及产权注销手续。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土地、房屋、设备等账面净值为0.95亿元。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合计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约为2.88亿元,公司将按搬迁进度确认上述收益,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704&stockCode=600704&announcementId=1206484625&announcementTime=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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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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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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