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实际控制人与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日,金固股份(002488)于2019年7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锋峰的通知:孙锋峰已和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期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和孙锋峰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据了解,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金融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由政府引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经营原则,实质性支持民营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之江新实业是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由浙商总会牵头联合全国优秀民企、国企和外商投资企业共同设立的大型实业资源平台。公司旨在发挥公司混合所有制和“无标签”的优势,全力配合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同全国顶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支持中国实体经济发展。

浙江上市公司稳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与公司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称,若上述合作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有助于改善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流动性水平,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若形成国有资本参股和民营资本的相互融合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信水平,为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5174&stockCode=002488&announcementId=1206486236&announcementTime=2019-08-01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