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持计划完成率仅22.88%海越能源东长安航旅未履行增持承诺受通报批评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司股东长安航旅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且经延期后仍未履行,上交所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2018年1月27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计划公告称,长安航旅承诺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

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进展及增持计划延期公告称,长安航旅拟将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于2019年1月28日前实施完成。

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长安航旅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显示,在增持计划期限内,公司仅于2018年7月26日增持公司股票213100股,在7月28日增持计划延期后,未增持公司股份。长安航旅累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1%,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仅为22.88%。

公司股东增持计划是其向市场作出的公开承诺,且对投资者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审慎作出并切实履行。公司股东长安航旅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且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实际行为与其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延期增持计划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规定。

上交所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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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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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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