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股东包钢集团解除质押13.1亿股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日,包钢股份(600010)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包钢集团于2018年7月31日将持有的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31,000万股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了期限1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7月31日。

2019年7月31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华泰证券的股份到期购回131,000万股,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质押数量为13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截至2019年8月1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906,595.46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6.39%,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010&stockCode=600010&announcementId=1206490856&announcementTime=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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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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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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