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批评大族激光董事长高云峰不当言论 并督促公司发布致歉公告


8月1日消息,针对大族激光董事长高云峰在电话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质问记者,你是什么角色?你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这个是我们自己的资金我当然有权利做任何经营决策,你管我那么多?

深交所当晚发布新闻稿称,关注到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云峰在回应媒体问题过程中发表了不当言论,本所第一时间督促公司发布致歉公告,并对其上述不当行为予以批评,提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应当虚心接受媒体监督。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规范经营、合规发展,尤其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当常怀敬畏之心,充分认识到社会监督是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虚心接受市场各方监督,尊重投资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共同打造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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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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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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