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新诺华增资1500万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日,美诺华(603538)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新诺华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新诺华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扩大全资子公司杭州新诺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诺华”)的经营规模,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新诺华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新诺华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杭州新诺华100%股权。本次增资款杭州新诺华拟用于购置房产作为制剂研发小试实验室、引进和培养研发人才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新诺华资产总额204.16万元,资产净额-4.9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12万元,净利润-436.9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杭州新诺华资产总额532.37万元,资产净额-76.56万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60万元,净利润-71.6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杭州新诺华作为公司的主要研发平台之一,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杭州新诺华进行增资,将有利于扩大杭州新诺华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

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不利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9824&stockCode=603538&announcementId=1206490975&announcementTime=2019-08-01%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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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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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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