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正源全资子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186万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日,ST正源(600321)发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实业”)于2019年8月1日收到所属2019年度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1,861,025.98元,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鸿腾源实业的当期收益,将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321&stockCode=600321&announcementId=1206491366&announcementTime=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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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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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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