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股东曾逸解除质押1890万股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4日,新时达(002527)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董事曾逸的通知,获悉曾逸将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股东曾逸系公司股东、董事,其持有公司股份22,629,5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张为菊,系曾逸配偶,其持有公司股份7,838,7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

喀什众智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兴”),系曾逸等人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曾逸在众智兴中的出资比例为43.20%,为众智兴的实际控制人,众智兴持有公司股份1,750,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

曾逸与公司股东张为菊系夫妻关系,曾逸在公司股东众智兴的出资比例为43.20%,为众智兴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三方在本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止公告披露日,曾逸、张为菊及众智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218,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image.png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29,5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曾逸本次解除质押18,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3.5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本次解除质押后,曾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未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6567&stockCode=002527&announcementId=1206493809&announcementTime=2019-08-03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