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时科技子公司签订经济开发区合同项目 项目金额约4.52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6日,金时科技(证券代码:002951)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8日签署的原合同《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落户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前,由公司负责全权履约;湖南金时注册成立后,由湖南金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原合同条款签订投资协议,履行原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鉴于湖南金时已于2019年7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近日,湖南金时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按照原合同条款承接签订了《金时科技湖南生产基地项目落地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书》。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量(亩):188亩(具体发证面积以实际取得的正式不动产权证为准),投资金额:4.52亿元。

为了优化布局公司生产能力,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公司核心客户,增强公司经济效益,以及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时。湖南金时在经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行业周期、行业监管政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导致公司产能闲置,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来源链接: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f0ca45da-19ed-45d4-b00e-0e0e53a7fc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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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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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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