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办理发放贷款及承兑商业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6日,京汉股份(000615)于近日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襄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办理发放贷款及承兑商业汇票授信业务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200万元。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授权金环新材料预计担保金额为5亿元,本次担保前为金环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52.0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金环新材料的担保额度剩余24,600万元。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1、担保额度:7,2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24,613.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5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615&stockCode=000615&announcementId=1206498860&announcementTime=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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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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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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