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乐家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额度不超2.5亿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6日,我乐家居(603326)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目的: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前述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其他说明:公司与拟委托的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31905&stockCode=603326&announcementId=1206499025&announcementTime=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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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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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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