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2亿元综合授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7日,盛和资源(600392)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需求预计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上述因融资需求的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融资需求担保金额的累计数未超过经审议通过的2019年因融资需求预计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23932995K

法定代表人:黄平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注册地: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黄埠镇仙人陂小区

经营范围:稀土产品冶炼;稀土金属、稀土合金、稀土氧化物、稀土化合物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7日

晨光稀土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晨光稀土99.99%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德昌)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晨光稀土0.01%股权。

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188,937.00万元(含本次数),因履约需求提供担保1,2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8,290.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97,227.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392&stockCode=600392&announcementId=1206503795&announcementTime=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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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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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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