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回购仲裁裁决 明珠股份两处房产被查封

新三板报-2019年8月8日-北京消息,新三板基础层、做市交易的挂牌公司明珠股份(833172.OC)因与佛山市优势集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钧扬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争议案,两公司向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明珠股份的房产进行查封。

这两家公司最早出现在明珠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也就是说自公司挂牌之时就是公司的股东,其中佛山市优势集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95%,广州钧扬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3.10%。两家均为风险投资机构,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同时,明珠股份也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此次房产查封源自一起仲裁,就是否触发条件的回购权条款进行了仲裁。最后根据《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裁决带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17,148,710.5元以及上述股权回购款的逾期利息174,059.4元,合计人民币17,322,769.9元,

明珠股份表示,两处房产的查封将致使公司的贷款融资受到限制,但是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尚不存在较大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与两家公司协商,尽快解除查封,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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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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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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