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8日,大业股份(603278)发公告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17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8】2100号《关于核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大业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大业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3,228,486.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787,154.5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目前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正在有序建设中,工程进展顺利。至本公告日,有一条生产线已正常投入生产,另一条生产线的热处理设备计划8月13日点火升温,8月23日正式投入生产。预计至2019年底,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将全部建成投产。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09/603278_20190809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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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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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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