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为子公司10亿借款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1日消息,大名城600094全资子公司上海御雄实业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等文件,上海御雄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亿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期限为36个月。大名城作为保证人,同意承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了解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承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御雄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海御雄的母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凯悛实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上海御雄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大名城表示本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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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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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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