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为子公司苏州新中达不超过8000万授信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1日钧达股份002865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据了解,苏州新中达为钧达股份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3,341,256.47元,净资产为137,475,201.64元,2019年1-5月营业收入为14,371,257.27元,营业利润为:-2,836,450.35元,净利润为-2,127,337.70元。

钧达股份表示苏州新中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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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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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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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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