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募投项目终止并结项 剩余1.6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1日,ST冠福(002102)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拟对“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项目”进行结项,拟对“区域运营中心及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塑米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并结项,并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9,664,152.94元(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米信息”)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417.00万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计划支付费用金额为30,000,000.0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资24,600,000.00元,余额5,400,000.00元(不含利息,下同)。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运营中心及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4,49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资41,226,400.00元,余额113,263,600.00元;“‘塑米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3,650,00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资0元,余额33,650,000.00元。

区域运营中心及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是由塑米信息负责实施,该项目总投资352,990,000.00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54,490,000.00元,分别在上海、深圳购置办公用房,现有上海本部整体搬迁至新购置办公楼成为华东区域运营中心,并在深圳、汕头设立子公司新建华南区域运营中心,同时在上海、深圳及汕头三地以租赁方式配套物流园区。该募投项目中位于上海浦东的办公大楼(华东区域运营中心)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41,226,400.00元,于2016年下半年完成装修并投入运营;在华南地区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及华东、华南地区投资配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因选址未确定,未投入。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41,226,4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13,263,600.00元。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1762&stockCode=002102&announcementId=1206510904&announcementTime=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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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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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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