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转让杭州富阳项目标的公司部分股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3日,泰禾集团(000732)与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房地产”)持股公司厦门傲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傲祺”)于2019年8月12日签署《杭州富阳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向厦门傲祺转让福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运成”)30%股权,股权对价为5,000万元,同时厦门傲祺承接原股东借款14,944.97万元,交易总对价款为19,944.97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福州运成100%股权,福州运成持有杭州富阳项目项目公司杭州富阳野风乐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野风乐多”)100%股权和杭州多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多乐”)50%股权,同时福州运成通过杭州野风乐多间接持有杭州多乐50%股权,除上述股权外福州运成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州运成70%股权,福州运成、杭州野风乐多、杭州多乐仍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合作开发杭州富阳项目。

杭州野风乐多合法拥有位于杭州富阳银湖街道“野风山”项目的富政储出(2008)05号地块、富政储出(2010)19号地块及富政储出(2010)2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杭州多乐合法拥有位于杭州富阳银湖街道“野风山”项目的富政储出(2009)34号及富政储出(2010)1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

本次交易的目的为加强与世茂房地产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升杭州富阳项目的产品品质与服务品质,并加快项目的开发与运营进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福州运成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交易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各方股东将共同合作开发项目公司持有的地块,联合操盘,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来源链接: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92f697b7-1a66-4d51-99b9-6c5363c90d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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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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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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