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恒一致行动人增持违规 林睦然、黄哲宇受到自律监管

新三板报-2019年9月3日-北京消息,全国股转系统对林睦然、黄哲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两人为天津宝恒(430299.OC)的股东,但是并未担任过天津宝恒任何职务。但是与公司董事长林子晨、董事兼副总经理黄皖平为一致行动人,确切的讲,林子晨和林睦然是父子关系,黄皖平和黄哲宇是父女关系。

违规处罚源于8月1日的增持:

2019年8月1日,林睦然和黄哲宇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增持天津宝恒股份16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分别由17.43%增加至21.71%,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由79.00%增加至87.57%,因为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0%、85%,但是并没有按照规定暂停交易。目前这增持有效并已经披露。

新三板报认为,这种因为不熟悉新三板市场游戏规则而造成的处罚实在不应该,况且天津宝恒2013年8月就挂牌新三板,如今已经6年多了,公司高管及高管的子女应该非常熟悉交易规则才对。

不过,从上述增持来看,天津宝恒可能也进入到了企业传承的阶段,两家的子女增持比例一样,持有股份数量一样,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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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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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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