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过户完成 新三板公司逸舒制药实控人变更

9月25日,逸舒制药(832796.OC)发布收购报告书。

逸舒制药称,逸舒制药原实际控制人张绍日于2019年5月2日因病逝世,张绍日是公司控股股东众生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众生药业持有公司90.6537%股份,张绍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5月2日,张绍日持有众生药业股份205,281,000股,占众生药业股份总数的25.20%。根据《公证书》载明,上述财产为被继承人张绍日的遗产。根据张绍日的有效遗嘱,张玉立继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2,640,500股,张玉冲继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92,640,500股,股份所涉及的股东表决权全部由张玉冲享有。

因此,张玉冲继承众生药业股份92,640,500股,占众生药业总股本11.3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比为22.75%,成为众生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而成为逸舒制药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张玉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逸舒制药的控股股东众生药业股份,间接取得逸舒制药的控制权。

逸舒制药还指出,本次收购是因遗产继承行为而导致逸舒制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收购的目的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收购行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逸舒制药独立性的有关情况,众生药业已于2017年收购公司部分股权时出具《承诺函》,承诺收购完成后,在众生药业作为逸舒制药控股股东期间,将保证逸舒制药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影响逸舒制药的独立运营。因此本次因遗产继承而导致逸舒制药实际控制人变动的事项对逸舒制药的独立性将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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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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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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