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冷能源股东减持177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9月18日,深冷能源(831177)股东新乡市深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177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9月18日股东新乡市深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177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新乡市深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1.77%,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10%。

据了解,此次转让系新乡市深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减少持有深冷能源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资料显示,深冷能源的主导产品为氧气、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氢气、特气等产品,拥有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青岛啤酒及金星啤酒等诸多高端食品客户,工业客户辐射油田、煤矿、焊接、化工、电子等行业。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9-18/1568800525_673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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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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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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