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珂董事长陈挺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0月9日消息,近日ST爱珂(830959)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挺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之日起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辞职生效,董事长、董事职务自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陈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陈挺不持有ST爱珂股份。陈挺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公司监事会已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挺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长、董事后生效、自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起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生效。在此之前,陈挺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职责。

ST爱珂表示陈挺辞职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一定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ST爱珂主要为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等提供相关的LED产品和智能家居产品,是一家集研发、销售为一体的照明电器科技型企业,公司致力于LED室内家居照明及商业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3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5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4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有所减少。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0-08/1570522445_674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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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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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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