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86.88万元 计入其他收益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0月9日,贤丰控股(002141)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政府补助2,868,800.00 元,补助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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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
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
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收到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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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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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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