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向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10月11日,宜通世纪(300310)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倍泰健康拟向中国银行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拟向倍泰健康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倍泰健康将其生产、运输、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给公司,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本次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最近一期报表资产负债率为168.34%,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原董事长方炎林恶意隐瞒公司董事会和倍泰健康董事会,私自以倍泰健康、倍泰健康东莞分公司、倍泰健康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森普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担保。公司对倍泰健康涉及的对外担保事宜不支持、不认可。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1892&stockCode=300310&announcementId=1206975658&announcementTime=2019-10-11%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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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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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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